23 03月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,省属高校、科研院所,省管国有企业,省行业协会(学会),省级继续教育基地:为贯彻落实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、《2019-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》精神,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内容,构建更加科学完善...